每日新聞報業〈每日新聞、公義時報與宏亞新聞〉全球資訊網

【記者林心欣/台北】近年來我國房價所得比不斷飆高,城市中的精華土地越來越少,建商紛紛將目光轉向已開發的老舊社區土地,「都市更新」儼然成為近兩年台灣社會必經之路。但政府似乎僅著眼在都更推動的績效,對於更新案實際上面臨的真正難題-「權益分配及保障」的問題,卻始終未在關注之列。內政部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蔡志揚律師於2015年南台灣人權論壇中表示,都更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應建立在審議的正當組織上,現在都更的審議會由專家學者、熱心公益人士及公會代表組成,他認為應加入公民團體代表,以做為價值的權衡,符合居住正義。

蔡志揚自921地震後就開始接觸都市更新案件,承辦過多起都更紛爭,一直努力在「多數決」的都更中為「少數地主」權益保障找到一個平衡點,他表示,參與都市更新成功的果實非常美好,但過程異常艱辛,甚至成為居民最大夢魘!因此他就多年經辦都更的實務經驗提出幾點結論:首先,都更條例多數決議的規定仍有存在的必要,但絕對不是少數就應該要服從多數;其次是公辦都更和地主自辦都更其實並沒辦法全面解決都更問題;最後就是法治上應該要妥適建構一個審議組織以及審議程序,在審慎權衡利害關係後的救濟程序應該要讓都更計畫確實而且落實。

學者桑德洛曾說:「正義不只是財務名分的正確分配,它其實是一個價值的正確的權衡,它不僅僅是公益福祉還有自由平等之爭,它也是道德人生還有社群生活性質和品格之爭。」蔡志揚認為都市的私有產權跟社群和公眾生活其實是緊密結合互相依賴,都市人既然不是離群索居,經由一定多數的民主同意,強制進入這個公共審議程序,其實是正當程序而且符合重要公益的。

蔡志揚表示,都更居住正義的論定絕對不是多數人公益福祉的論辯,也絕對不是維持少數人的既存現狀的論定。理性共善應該要被帶入審議,道德的省思絕對不是專業者或是公務人員專屬的領域,應該要納入公民代表以及實質當事人的參與才可以克盡其功。

蔡志揚律師十多年來看到許多對都更不瞭解的民眾,因不懂相關法令而錯失權益,最後整個人生都因都更而改變。他在會中也響應由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世界之愛和平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共同發起的「良心時代運動」及「良心時代運動宣言」全球連署。2015/08/20

scroll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