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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將自本(106)年5月1日開始至6月1日止,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申報有應退還稅款,要適用第1批提早退稅,請採用轉帳直撥退稅方式申報,國稅局特別為您整理申報方式如下:

批次

退稅日

結算申報方式

申報

稅額試算

1

106年7月31日

1、網路申報退稅案件。

2、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分局、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1、線上(含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電話語音)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2、5月10日前遞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退稅確認申報書至原寄發通知書分局、稽徵所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2

106年10月31日

1、5月10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分局、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2、5月11日至6月1日採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1、5月10日前遞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退稅確認申報書至非寄發通知書分局、稽徵所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2、5月11日至6月1日紙本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3

107年1月19日

1、逾期申報退稅案件。

2、申報自繳交查退稅案件。

紙本逾期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為了更安全、快速收到退稅款,高雄國稅局特別建議採用轉帳直撥退稅,屆時退稅款將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的銀行帳戶,除可提早領到退稅款外,亦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憑單或發生冒領、遺失情事,並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省時安全又便利。

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高雄國稅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洽所屬分局、稽徵所確認,以免受騙,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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