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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總統於106年5月10日公布修正菸酒稅法,規定每支香菸(紙菸)調漲1元(其他如雪茄類香菸每公斤漲1,000元),並由行政院核定自今年6月12日開始施行,所增加的稅課收入將做為長期照護特種基金的財源。

高雄國稅局指出,因每支紙菸漲1元,也就是1包20支的紙菸,就會多繳20元的稅。財政部為讓消費者知道所買的菸品是否屬於修法後所產製,於是公告須由廠商自行刊印樣式或領用辨識貼紙黏貼在菸盒上,讓消費者可以清楚辨識。

高雄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因應廠商來不及在菸盒上刊印辨識字樣,特別印製相關辨識貼紙提供給廠商領用黏貼,各地區領取辨識貼紙的地點和應具備的文件入後:

領 取 地 點

應備妥文件

 

北部

1.基隆市一信愛三路分社

2.八里區農會信用部

3.桃園市大園區農會

4.財政部印刷廠臺北聯絡處

進口菸品業者:

1.進口證明書(正本)

2.完稅證明(正本)

3.領取人身分證及名片

 

產製廠商:

1.填寫「菸品辯識標記領取申請書」

2.產製廠商委託書

3.領取人身分證及名片

 

中部

1.苗栗後龍鎮農會

2.臺中市梧棲區農會

3.財政部印刷廠

南部

1.臺南市臺南地區農會安南辦事處

2.高雄市小港區農會

高雄國稅局提醒,相關訊息可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至該局「新舊菸品辨識專區」查詢,亦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詢問,請進口業者及產製廠商多加留意,以免没有刊印或黏貼辨識標記而遭申述或檢舉。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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