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報業〈每日新聞、公義時報與宏亞新聞〉全球資訊網

【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反映持公用事業帳單向郵局兌領發票獎金時,卻無法順利兌領,經該局進一步了解發現,民眾是以抬頭為106年5月公用事業帳單上所列印之電子發票號碼自行對獎,而該組號碼是屬於前期(106年4月)帳單開立之電子發票,民眾應持抬頭為106年4月的帳單才可向郵局兌領獎金。

高雄國稅局指出,為便利民眾領獎,民眾繳納抬頭為106年3月以後之公用事業帳單,如經公用事業通知電子發票中獎者,自106年6月6日起,可直接持中獎期別之帳單向郵局領取中獎獎金。

高雄國稅局說明,因公用事業於民眾繳費後才會開立電子發票,故當期帳單顯示之電子發票號碼屬於「前期」,民眾如依據帳單所列印之電子發票號碼對獎,應持前一期之帳單向郵局兌獎。民眾如想知道當期電子發票號碼,可至各公用事業電子發票平台或撥打各公用事業之服務專線查詢。

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如經公用事業通知中獎而已遺失帳單者,可向公用事業申請補發,權益不會受損。2017/07/26

scroll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