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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繳稅期間自106年9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提醒營利事業如期繳納暫繳申報稅款。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繳稅款的繳稅方式有5種

一、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持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即時扣款轉帳繳稅,並列印交易明細表收存。

二、活期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使用營利事業(非負責人)的活期存款帳戶,以工商憑證IC卡透過網路申報系統計算完成後,點選「活期存款帳戶」繳稅方式,即時扣款轉帳繳稅。

三、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持晶片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繳稅,並請妥善收存交易明細表作為憑證。

四、便利商店繳稅:稅款2萬元以下者,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列印附條碼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稅。

五、現金或票據繳稅: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以 現金或票據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高雄國稅局籲請營利事業務必於106年9月30日前繳清稅款,逾繳納期間未繳納者,將自106年10月1日起至實際繳納之日止,按暫繳稅額依106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06年度年利率為1.04%),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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