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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岑嘉/高雄】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許多民眾趁著年前集資購買彩券,希望能集聚眾人福氣抱得大獎過好年!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今(13)日特別說明,民眾集資購買公益彩券,中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採分離課稅,無須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始按20%扣繳所得稅款;至於依出資比例分配獎金,並不涉及課徵贈與稅問題,請民眾放心。

高雄國稅局表示,集資購買彩券屬於民眾經常性之經濟活動,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分配中獎獎金,並不涉及贈與稅問題,但可妥善保存集資購買的相關證明資料,以備日後查考。

近期傳出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因未事先報備而被課高額贈與稅的消息,外界痛批「政府搶錢」、「政策不便民」!財政部和高雄國稅局今天特別發布新聞稿澄清,集資購買彩券不須事先報備,也免課贈與稅,請民眾放心。如有課稅疑義,可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詢問。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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