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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心欣/台北】青年象徵著國家的未來與希望,2018年3月11日在國父紀念館舉行「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論壇,特別邀請12位國、高中的青年學子與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及人權委員會委員蔡靜玫律師、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敎授、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張靜律師、林光炫會計師等專家學者,一起探討台灣諸多法稅亂象,共同發出人民真實心聲。當司法無法制衡稅務機關濫開稅單窘況,稅制不公就足以令多數外資企業卻步,造成人才出走,競爭力逐年下降。

世界競爭力較為領先的國家,不僅經濟數據傲人,還有整套廉能、效率的司法制度。蔡靜玫舉了三個國家的例子來說明,2018年3月8日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斥責稅務局沒有確實證據,惡意控告逃稅,破壞商家的營運和生活,裁定加拿大稅務局應賠償當事人170萬元;2017年10月26日美國司法部門宣佈國稅局以不適當的標準,刁難拖延茶黨等保守團體適用免稅規定的時效,要提出道歉並賠償巨額損害;2018年2月16日在日本全國有11個都市發起罷免國稅廳長,因為他賤賣國有地,更在國會上公開說謊,3月9日他已辭職下台。從國外的案例,可以看到稅捐機關如果違法亂紀,司法者要監督,稅務人員也要有懲處機制及退場機制。

蔡靜玫表示,反觀台灣未曾聽聞違法強徵課稅的稅務員被懲處,人民稅務行政訴訟的勝訴率更是只有6%,行政法院被外界封為「駁回法院」、「敗訴法院」。法學界稱之「稅法上二二八」的太極門稅案突顯了行政法院法官的四個問題:1.漠視人民有利證據、2.法官應迴避卻不迴避,嚴重侵害憲法及兩公約所保障公平審判之基本人權、3.違反證據法則,枉法裁判、4.行政法院淪為國稅局附庸。刑事法院的判決、公告調查的結果以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傳訊7位證人,都證明贈與的事實,林秋華等三位法官都不採用,只有一面倒的引用中區國稅局說詞以及21年前檢察官違法的起訴書資料。台灣正進行司法改革,竟然忽略行政法院急待改革的問題。

學者稱太極門稅務冤案是台灣「萬年稅單」最典型的案例,案件源於1996年底刑事假案,檢察官濫權起訴,捏造一個金額,一面誣指為詐欺所得應該全部沒收,一面又誣指為補習班學費收入,同時移送國稅局課稅。刑案在2007年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並認定弟子之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2009年更獲得國家冤獄賠償。國稅局在2012年公告調查,結果7,401份證據都顯示敬師禮是贈與,與刑事判決一致。贈與的事證已經非常明確,早在2007年國稅局即應依照刑事判決確定的贈與事實撤銷所有違法稅單,但國稅局卻藐視司法,逾越法定核課期限,持續違法強徵課稅。

蔡靜玫比較台灣與美國的稅務救濟(如下圖),發現台灣的稅務救濟制度讓正義遙遙無期,無效的行政救濟,不但浪費國家公帑、浪費行政資源及司法資源,更浪費無數的社會成本,嚴重違法違憲、違反兩公約,更嚴重傷害國家、傷害人民,侵害人權。

全球化高度競爭的商業活動亟需公正具效能的司法制度來協助運作,12位國高中生青年學子談到台灣司法及稅制環境現況,都非常擔憂台灣的未來,質疑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嗎?課業繁忙的他們,為搶救自己的未來,紛紛投入法稅改革的志工行列,參與法稅知識的宣導、發傳單與快閃等活動,也挺身而出上凱道發聲。看到台灣稅制對人民、企業的不友善,那麼多稅災戶故事,他們體認到沒有人是局外人,決定一起關注法稅改革的議題,為自己的夢想努力!

陳志龍敎授、張靜律師、林光炫會計師都非常佩服這群青少年的勇敢與承擔,表示腐敗的政府要靠人民的覺醒,不能姑息養奸,勉勵大家發揮影響力,結合更多人一起做拯救台灣的超級英雄。看到青少年的努力,代表台灣未來有希望,我們都不能放棄,繼續努力守護下一代的未來!

台灣與美國的稅務救濟比較

項目

台灣

美國

人民需負擔費用

訴願先繳稅額1/2或提供擔保

60元美金

救濟程序

復查-->訴願-->訴訟

可選擇訴願或直接訴訟

強制處分

人民進行救濟,稅單尚未確定,國稅局一樣可以強制執行

人民提出行政救濟,國稅局的強制處分就必須停止

救濟結果

法官不自為判決,造成萬年稅單

法官做出終局判決。

小於5萬元美金,1年內結案。
大於5萬元美金,2~4年內結案。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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