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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宜君/台北】為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勞動部賡續發布我國「同酬日」,兩性平均薪資除性別影響外,亦與工作性質、類型、年資、學經歷等因素有關,縮小兩性薪資差距為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標。

我國同酬日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數。依主計總處109年薪資統計初步結果,我國女性平均時薪296元,為男性344元之86%,兩性薪資差距為14%,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1天(365日曆天×14%≒51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10年「同酬日」為2月20日。

近10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9年17.1%下降至109年14%,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3天減少至51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減3.1個百分點及減少12天。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109年我國為14%,低於日本之31.9%(108年) 、韓國30.6%(108年)及美國17.7%。近10年來,各國薪資差距皆呈下降趨勢,以韓國縮減7.8個百分點最大,日本縮減3.3個百分點,我國縮減3.1個百分點,美國縮減1.1個百分點。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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