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為掌握職業災害事故,及時提供職災勞工必要之服務及協助,勞動部建置職業傷病通報系統(https://nodis.osha.gov.tw/),提供遭遇職業傷病勞工本人、醫療院所、雇主或其他知悉勞工遭遇職業傷病之人員,辦理主動通報。
職災勞工能否順利重返職場工作,取決於職災個案之早期發現及服務介入,為防堵事業單位害怕受罰而有隱匿職災通報之情事,該通報系統除擴大通報來源外,亦提供民眾簡易的通報方式,通報者毋須申請帳號,即可透過網頁將發生職災之個案姓名、傷病情形、聯絡方式及通報者資訊等登錄於系統中,勞動部接獲通報後,將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整合職業傷病通報資訊,由中央與地方政府職災勞工專業服務人員協力,依職災個案需求,適時轉介至職業傷病診治認可醫療機構、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或其他相關單位,提供該勞工必要之後續服務及協助。
勞動部提醒雇主,上開通報系統係依災保法第73條第4項規定,為早期介入、擴大保護及照顧勞工之主動通報機制,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要求雇主於8小時內通報重大職業災害義務之管理目的不同,事業單位勞動場所若發生職安法所定職業災害時,雇主仍應依法通報勞動檢查機構(https://insp.osha.gov.tw/labcbs/dis0001.aspx),以利勞動檢查機構迅速掌握災害訊息,防止災害擴大及類似災害之發生。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