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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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碩彥/台北】公平會於今(20)日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戶戶炊煙數位餐飲有限公司(已於113年3月6日更名為戶戶炊煙休閒事業有限公司)於111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招募「戶戶炊煙」餐飲品牌雲端廚房加盟時,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充分且完整提供「開始營運前購買商品、原物料費用」、「加盟營運期間購買商品、原物料、外送平臺服務費用」、「加盟契約存續期間,須向加盟業主購買之商品、原物料品牌及規格」及「加盟契約存續期間,須使用加盟業主指定外送平臺且須由其代辦申請、不得私自簽(解)約等限制事項」等4項加盟重要資訊給交易相對人審閱,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COVID-19疫情期間,「零接觸商機」加速外送市場熱度,新型態營運模式「雲端廚房」應運而生,吸引不少國人創業加盟。加盟業主對於有意加盟者應該事先提供經營所需之加盟重要資訊,使其考慮清楚後再作決定。而加盟資訊中,開始營運前及加盟營運期間須向加盟業主購買之商品、原物料費用、品牌、規格,以及指定外送平臺費用及限制等營業資訊,更是有意加盟者在評估是否加盟之重要考慮因素。
公平會表示,戶戶炊煙公司為加盟資訊之提供者,卻於招募加盟過程,未充分且完整揭露前述4項重要交易資訊,將使有意加盟者難據以充分評估開店前及營運期間需投入之資金及相關限制條件等,妨礙加盟者正確判斷及評估,而影響其權益,並減少其加入其他競爭同業的加盟機會,屬於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因此處罰鍰10萬元。
公平會呼籲,加盟業主與加盟店是創業的合作夥伴,雙方在洽談加盟過程中,應充分溝通並提供完整加盟費用與加盟條件等相關資訊創造雙贏,以期減少加盟交易糾紛。加盟業主應確實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規定(處理原則詳細內容,請見: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67&docid=11795)。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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