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報業〈每日新聞、公義時報與宏亞新聞〉全球資訊網

【記者盧宥成/台南】保母登記及管理辦法已於103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除三親等親屬外,所有從事保母工作者都必須向社會局辦理登記後才能收托照顧兒童。

社會局說明,保母登記制度實施後,違反相關規定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但是未收取托育費用及三親等內親屬關係不在此限。截至104年3月底已有經民眾投訴保母未辦理登記而收托幼兒之案例,並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開出8張新臺幣6,000元的罰單。

家中有一歲三個月大托育於保母的家長李太太表示,社區保母系統內的訪視員會不定期去保母家做訪視,對於保母家的托育環境安全及提供保母在職訓練,都有一定的要求,等同是為家長把關,讓職業婦女在忙於工作之餘能無後顧之憂。李太太表示,除此之外,還可申請到政府每月3,000元的托育費用補助,多少減低了他與先生的家庭負擔。

社會局局長劉淑惠指出,截至104年4月已有1,456名托育人員完成登記,並接受社會局的管理、輔導,確保收托幼兒的照顧品質。她說,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年滿20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三、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

劉淑惠表示,為確保居家保母工作權益,符合登記資格的現職保母請至臺南市各社區保母系統辦理登記,尚未取得登記資格者請儘速取得登記資格,避免受罰。相關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及登記應備文件,可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104年度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諮詢電話:298-5085。  

劉淑惠說,幼兒的托育需求與照顧品質,一直是家長面臨最為迫切且關心的問題,也是政府目前施政重要議題,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制度使受托兒童能得到最佳照顧,社會局亦會持續努力推動,讓家長安心。2015/05/06

scroll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