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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明誼/高雄】高雄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高雄市電子遊戲場業管理自治條例」,其中有關「電子遊戲場業距離學校醫院之限制法制化」問題,為該自治條例規範重點。有關電子遊戲場相關之規範,市府努力10餘年,在市府與議會攜手合作下,歷經多次議會審議,終於成功爭取電子遊戲場業法制化並開花結果。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自治條例原僅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五十公尺以上,未來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後,凡是於高雄市申請新設立之電子遊戲場業,依據新通過自治條例規定,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一千公尺以上。市府表示,考量電子遊戲場業之對於社會風氣有負面影響,為強化社會治安、維護社會安寧,並為學子創造優質學習環境,自治條例擴大中央距離限制,嚴格加以規範確有其必要性。

另外,條例中也特別規範,未來新設普通級之電子遊戲場僅能存在於營運時間固定、燈光明亮之百貨公司、遊樂園及商場中,市府表示對於既存業者(現存319家)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規範,其營業權益予以尊重,得依原登記事項繼續營業。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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