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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宣布參選總統,他還是打清廉牌,再度提及紅衫軍期間對募款的運用,他表示,當時紅杉軍募款的名義是施明德的名字,但需要領錢時,有三個律師保管用章,捐多少、用多少,都會函請會計師公會來查帳;他反批民進黨與國民黨,「沒有一個人會請會計師檢驗」,也批評當初有不少人質疑他募款運用的問題,甚至包括時代力量的Freddy、名嘴黃越綏都敗訴,他強調:「你可以殺我的頭,但不可以汙辱我的人格」。

施明德說的是外行話,他的說法若成立,大企業家聘幾個律師及會計師核章,豈不是就可以杜絕貪腐事件?其實就算有一百個律師加上一百個會計師核章,缺乏「會計制度」還是一樣出現貪腐問題。律師及會計師核章,只是管制收入與支出的帳目,不能防止弊端。任何貪腐案件都不是出在收入與支出的帳目不符,事實上沒有人那麼笨,污錢時還在帳目上留下了記錄。

任何貪腐案件,帳目都不會有問題,只是貪腐者可以與商人勾結,一萬元的支出開了十萬元的發票,也可能拿回扣,這些都不是靠律師與會計師核章就可以抓出來的弊端。公家機構為了防弊,訂出很嚴密的「會計制度」,要經過比價或招標的程序,整個過程都有會計單位參與,照理說應該不會有弊端出現,不過還是不能防止貪腐;沒有「會計制度」監督,只依賴律師及會計師核章,就表示絕無貪腐事件發生,未免太低估民眾的智慧。

柯P曾質疑馬英九的競選經費有問題,馬團隊立刻反擊,要他提出證據,不要吐了口水就跑。若從帳目上來看,絕對沒有違法的證據,因為馬團隊不會笨到讓人家從帳目上看出問題,所以從司法觀點來評論,因為沒有違法的證據,所以被認定無罪;只是民眾並不相信他的競選經費沒有問題,所持的理由是在2012總統大選時,他的競選經費竟然比蔡英文少,人民完全不相信。在司法層次上,因為沒有違法的證據,會認為馬英九競選經費沒有問題;可是依據人民的「審判」,問題大得很。

施明德只能證明他沒有被查到貪腐的證據,問題是全國絕大部分人一樣沒有被查到貪腐的證據,只是人民並不相信台灣會那麼乾淨。台北市長選舉時,連陣營有人挑戰柯P的清廉,柯P一樣沒有被查到「貪腐」的證據,只是沒有證據並不能讓人民相信沒有貪腐;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他公布了二十年來的納稅記錄,立刻將連陣營的攻勢瓦解,因為他二十年來家庭的開支加上不動產並沒有比收入多,代表沒有非法的財源。相對的,連勝文不敢公布納稅紀錄,與施明德一樣,只表示所有收支都經過會計師核帳,選民因而認定他的清廉遠不如柯P。

施明德表示自己處理財務絕對乾乾淨淨,他也承諾,未來在政治獻金以及競選經費的使用上,絕對會比柯P還透明。只是清廉不是靠嘴巴講,任何貪腐大戶都會說自己絕對清廉,甚至可以發毒誓。施明德既然要與柯P比,何不效法柯P公布二十年來的納稅紀錄,若是家庭開支加上不動產沒有超過收入,民眾就會相信他清廉;相對的,若是收入遠比家庭開支加上不動產少,問題就大了。若不敢公布納稅紀錄,清廉的等級只配與連勝文比。2015/05/27(作者 陳茂雄 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本文同時登載於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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