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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盧宥成/台南】竹木造鷹架廣告物因興建成本低廉、取材容易、搭構簡易,廣泛的運用於競選廣告、建商廣告及售屋廣告,為生活中最常見之廣告物;竹木造廣告物,構成常以繩索、鐵釘、鐵製插栓等構成,該類型廣告物並非依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所規範之廣告物,設置竹木告廣告物皆屬違法。

台南市政府為加強處理轄內違規廣告物,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市容觀瞻,特訂定「台南市政府處理違規竹木造鷹架廣告物即報即拆作業計畫」,並於今(29)日邀請區公所、不動產投顧公會、營造業公會、建築師公會,說明執行該計畫原則及拆除決心。

7月1日起,工務局委由區公所主動巡查轄內樹立於土地上之竹木造鷹架廣告物,為縮短該類型廣告物違章建築物查報執行流程,特訂定竹木造鷹架廣告拆除計畫,以及時強制方式並簡化查報程序,凡違反設置之竹木造廣告經區公所查報後,市府工務局會以書面通知該使用人(即廣告內容之公司行號)限期1週內自行拆除,逾期仍未拆除者,由工務局排定時程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強制拆除。

工務局希望藉由竹木造鷹架廣告物拆除計畫,可以讓台南市容潔淨,市民行走上不再有潛藏安全危機,工務局也呼籲民眾生活周遭如有不合法竹木造鷹架廣告物,請通報轄內區公所或本市1999市民陳情專線,讓你我生活的環境更加美好。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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