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報業〈每日新聞、公義時報與宏亞新聞〉全球資訊網

郭冠英自爆已領到退休金,遭銓敘部否認,真相如何至今真假難分。很類似的問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猛打小英炒地皮之際,略於12月中即有媒體引述所謂國民黨「內部」民調,指出因國民黨緊咬蔡英文炒地皮事件,蔡英文支持度已經下降,蔡英文支持度首度跌破四成,來到三成九,後更有所謂朱在桃竹苗已有高達七成支持度等說法,但卻未依法公佈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一樣是真假難分,且有違法問題。

國民黨立委透過黨團記者會及政論節目猛打小英炒地皮,此時竟有媒體引述國民黨內部民調,指出因國民黨緊咬蔡英文炒地皮事件,蔡英文支持度已經下降,蔡英文支持度首度跌破四成,來到三成九,蔡朱兩人民調距離首度拉近到十個百分點,但這份國民黨內部民調並未依法揭露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恐已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五十二條的違法民調發佈,中選會應依法調查。

按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違反者依同法第九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過去中選會針對媒體引用未來事件交易所數據,即因未載明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曾依法裁罰五十萬元。

因此,依據「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中選會對所謂國民黨內部民調,未依法揭露「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恐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五十二條的違法疑慮,中選會應依法調查,執法不容雙重標準。

而與國民黨所謂的內部民調一樣真假難分的,是辱台的前行政院官員郭冠英,在被撤職後由台灣省政府以違法程序聘為外事秘書,使郭得以順利辦理退休,以領取「低級的人」、「台巴子」每個月六萬元的退休金,但此退休案銓敘部亦認有違法爭議,原本暫停核付。

真相不明的是,日前郭冠英在三立54新觀點節目上自爆已領到每個月六萬元的退休金,更用個人誠信保證「已領到了」,銓敘部對此僅消極否認,故此退休金疑雲,如果不是郭冠英「誠信」破產,那就是銓敘部說謊!

在法律上,郭冠英是否領到退休金,事涉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圖利罪,銓敘部若無法解釋清楚,檢察官亦應啟動偵查。台灣省政府以違法程序聘任郭冠英,行政行為應屬無效,因此銓敘部若核付郭冠英退休金,時任省府主席林政則及銓敘部官員即涉犯公務員圖利罪。

回顧郭冠英的退休事件,當時省府招考公告(相當於行政命令)明文有面試程序,但監察院調查指出,省府錄取郭冠英並未執行面試程序,這在法律上即屬程序有違反行政命令的重大明顯瑕疵,聘任郭冠英即屬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一條規定「重大明顯之瑕疵者」的無效行政處分。

更明確的是,銓敘部函釋指出,機關對於人事考用及留職停薪之准否等行政方法的採取,必須考量是否有助於「機關業務之推展及人力運用之延續性」(參銓敘部八十七年台甄五字第一五九八八○五號函),而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但省府卻聘任即將退休的郭冠英,顯無助人力延續性的行政目的,即違反行政程序法。

因此,省府主席林政則及銓敘部官員「明知違背法令」,卻圖他人不法利益(使郭冠英領到退休金),涉犯五年以上徒刑的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公務員圖利罪,檢察官應啟動偵查,查明郭冠英和銓敘部到底「誰說謊」?社會更希望了解,郭冠英誠信保證的退休金與所謂的國民黨內部民調,到底可不可信?2016/01/05(作者 黃帝穎 為律師、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scroll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