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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宜君/台北】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愛滋感染者可相互捐贈器官,本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指出,為顧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需要,等候移植的感染者經書面同意後,得使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陽性的器官,並配合免除相關罰責規定,因此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第21條、第22條修正草案。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現行法規規定,愛滋檢驗呈陽性反應者,必須通報主管機關,其血液、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也不能使用;修法後,受移植的感染者在器官移植手術前以書面同意後,就可使用愛滋檢驗呈陽性反應者的器官,同時免除提供器官之感染者及使用該器官相關人員之罰責。

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以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嘉惠愛滋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需要。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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