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公路局表示,交通部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從源頭管理,將機車排氣管納為應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項目,已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自114年1月1日起,列為變更登記檢驗項目。
為確保民眾機車替換非原廠排氣管後,噪音量符合我國噪音管制標準,環境部已建置「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https://noisecar.moenv.gov.tw/),並將該部認證通過,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之替換用非原廠排氣管公布於該系統中,提供民眾選用依據。民眾如有替換排氣管之需求,可上該系統選用經環境部認證通過,且對應機車型式之排氣管單品。
公路局呼籲民眾,車輛有變更設變需求,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辦理,勿擅自改裝車輛設備,以確保行車安全。2024/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