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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碩彥/台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定明(10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連續假期共有7個,總放假日數共116日,其中春節連假自2月6日至2月14日,除夕適逢星期日,將調整為2月11(星期四)補假,2月12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在1月30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指出,往年對於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遇到星期二、四,只有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端午節及中秋節有調整放假的規範,103年10月21日「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修正後,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只要遇到星期二、四將一律調整放假,並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因係於不影響全年放假日數之下,調整上班及放假日期,將有利於民眾假期休閒活動之規劃。

人事總處指出,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9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4日)、中秋節(4日)及國慶日(3日)等7個連續假期。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之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國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民間企業人員之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人事總處已將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dgpa.gov.tw)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目,歡迎民眾上網查詢或下載參考。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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