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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俊仁/台北】法務部長羅瑩雪昨日批准鄭金文、曹添壽、王秀昉、黃主旺、王俊欽與王裕隆等6名死刑犯之執行令,並於今日下午5時許起,分別在台北、台中、台南與高雄監獄刑場陸續槍決伏法,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晚間召開記者會指出,6名死刑犯無論犯罪動機及手段都殘暴冷酷,犯後又飾詞狡辯且無悔意;至於鄭金文、黃主旺、王秀昉提出非常上訴,陳明堂證實已全部被駁回,死刑仍然順利執行。

陳明堂指出,法務部於今年5月著手準備執行死刑,經向司法院、最高法院、各二審法院、最高法院檢察署及矯正機關詢問待執行之死刑受刑人(含共犯)有無聲請釋憲、非常上訴、再審及精神狀態等情狀,彙整完畢後,由法務部部長請3位次長、主任秘書、法制司司長、檢察司司長及承辦人員分別詳閱卷證,檢視審判程序有無瑕疵,再3次召集會議,研商決定優先執行上述6人,並確認其中無人聲請釋憲、非常上訴、再審,亦無心神喪失情形,最後再向總統府確認均無申請或獲得赦免。法務部經詳閱卷證、多方查證,確定無任何不應或不宜執行的狀況,方批准執行,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程序已臻完備。

陳明堂說,本次執行死刑順序,主要參酌受刑人之犯罪動機、犯罪手段、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之傷害、對社會治安危害之程度等。鄭金文等6人分別犯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殺人等罪;或為賴帳預謀殺人;或為逞獸慾,利用計程車搭載女客,趁機強制性交並殺害;或因細故以殘暴手法殺害母親及年僅3歲幼女2人;或因選舉恩怨夾持被害人強勒頸部使之昏厥後挖洞掩埋;或為車資衝突而對計程車司機痛下殺手;或因感情受挫殺害前女友及其友人,犯罪動機及手段均殘暴冷酷,犯後又飾詞狡辯且無悔意,犯行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法務部自有依法執行以實現社會正義的責任。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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