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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明誼/高雄】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即日起委託台水公司依據該局所提供的污水下水道接管用戶名冊,代為徵收事業及非事業用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台水公司表示,代為徵收之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係匯繳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並非水費調漲。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於104年6月10日完成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收費相關公告,其費率分別為:事業用戶每度10元、非事業用戶每度5元,並委託台水公司自公告後起,依據該局所提供的污水下水道接管用戶名冊,代為徵收事業及非事業用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高雄市已接管完成之用戶,水費為每月收費者,將自今(104)年8月份水費帳單起增加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兩個月收費一次之用戶則自同年10月份水費帳單起增加該筆費用,台水公司代為徵收之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係匯繳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並非水費調漲,台水公司特此說明。20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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