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淑賢/高雄】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說,檢警查獲東海食品行向見豐貿易買進過期食品竄改效期再出售一案,檢舉人是一名中年男子,他協助破獲重大食安案件,依去年頒布的「高雄市檢舉重大違規食品安全獎勵辦法」規定,最高可獲新台幣2.4億元檢舉獎金。
衛生局指出,今年3、4月間,高雄市一名常向東海食品行購買乳酪條的中年男子,因為發現乳酪條的有效期限標示方法每次都不一樣,因而向有關單位提出檢舉。
衛生局說,本案東海食品行與見豐貿易公司販賣過期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分別處以6萬元至2億元罰鍰;又據去〈103〉年4月10日頒布施行的「高雄市檢舉重大違規食品安全獎勵辦法」規定,這名檢舉人市可以獲得實收罰鍰金額6成的獎金。
衛生局表示,由於東海食品行與見豐貿易公司二家業者都均經處以最高罰金2億元,合計共達4億元,6成獎金就是2.4億元。但是,衛生局說,如果業者不服提出異議或訴願,市府必須走完行政及司法程序,等到罰金繳入公庫,才會依其實收罰鍰金額核發檢舉獎金。2015/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