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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肯忠/高雄】為讓民眾熟悉海嘯警報,警政署預定今(21)日上午9時40分試放警報,緊急警報音符為鳴5秒、停5秒,以提高民眾熟悉警報音符。

警政署去年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首次協助辦理全國海嘯警報試放,為提高民眾熟悉警報音符,今年也持續施放。

警政署表示,海嘯警報試放時間為21日上午9點40分至50分,發放地點為全國海嘯警戒地區(高雄市警局有沿海地區41個警報台配合施放),但不含台北市及南投縣,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

警政署說,海嘯警報發放是運用現有防空警報系統實施,施放方式依沿海防空警報台不同,分為具語音廣播功能及不具語音廣播功能。具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台會以緊急警報音符鳴5秒、停5秒、鳴5秒後再廣播「海嘯警報試放」2次。

不具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台則是鳴5秒、停5秒,反覆9次,合計85秒來代替,解除警報則同為持續一長聲90秒。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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