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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肯忠/高雄】2月2日中午12時45分,一位家住林園區的蔡先生,因為先前車禍受傷需到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申請交通事故相關資料,但因當時並非洽公時段,只能拄著拐杖十分吃力的在一樓門口等待著;當時交通大隊督察組警員呂春玲於一樓搭乘電梯時發現這位行動不便的蔡先生,主動上前關心招呼是否用餐,並攙扶請坐於值班台,由於尚須等待約40分鐘,細心的呂員怕蔡先生枯等無聊,還特別拿了1份報紙和瓶裝水給蔡先生,這種熱心的舉止,著實讓民眾感受到警察的服務真是五星級的!足感心!

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民眾服務中心位在「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4樓」,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民眾於發生交通事故約1個月後,可向交通大隊民眾服務中心申請交通事故相關資料,建議前往申請之前可先透過網路(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交通事故處理進度查詢)或電話(07-2412891)查詢是否已經審核完成或結案,避免舟車勞頓又白跑費時。

另外,如果民眾住居地距離市區較遠,或行動不便無法親自至民眾服務中心申辦,可參考以下3種便民申辦方式:1.委託親人持委託書臨櫃申請(攜帶當事人、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2.從交通大隊網站(http://www.kmph.gov.tw/jiaotong/cp.aspx?n=44A31F5A3AC78A4D)下載「交通事故資料申請書」,填寫指定取件的警察單位後,郵寄至交通大隊民眾服務中心,民眾所申請的資料將會送達至指定處所,經身分確認後由原受理單位通知就近取件;3.可委託交通事故意外保險承辦業務員持委託書(攜帶當事人、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臨櫃申請。建議民眾可以多多利用,節省寶貴的路程與時間。20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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