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報業〈每日新聞、公義時報與宏亞新聞〉全球資訊網

【記者黃俊仁/台北】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2012年率領上百名關廠工人到總統官邸中興寓所抗議,並對官邸丟擲袋裝狗屎,今年5月一審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判處拘役20天,毛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定讞。

66歲的毛振飛,2012年12月30日下午3點多,與多位工運領袖帶領200多名勞工代表到中興寓所,抗議勞動部對榮電等公司的關廠失業勞工提告,不當追討當年代僱主墊付的退休金與資遣費;毛振飛不滿主管機關未派代表出面協商,將貼有「糞怒」字樣的袋裝狗屎丟進官邸,並拒警方要求解散,被抬離後移送法辦。

起訴後,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5月29日依《集會遊行法》首謀集會未遵令解散罪,判決毛振飛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但當時的法官鼓勵毛振飛上訴;毛原本打算直接入監,後來在辯護律師曾威凱堅持下,毛才繼續上訴。

毛振飛上訴時落淚指出,這些因僱主關廠而失業的勞工四處陳情卻得不到回應,因而走投無路;而且,其中有不少工人是眷村深藍支持者,他們過去都投票給馬英九總統,會到總統官邸抗議,是想請總統夫人周美青幫忙。

今天高院二審宣判前,有包括國道收費員等10多名勞團成員前往聲援毛振飛,毛說,如果他仍然被判有罪,他會直接入監服刑,不會易科罰金。結果,10點宣判撤銷原判決,毛振飛無罪定讞。毛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也非常感謝法官還給公道。2014/12/16

scroll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