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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明儀/台北】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103年度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預算案,原本行政院編列的稅後淨利預算為1,456億1,900萬元,但經審議,立院決議增列稅前淨利(盈餘)320億7,888萬元。另民進黨團提議要求經濟部及台電提出停建核四具體計畫,運轉中核電廠不得申請研議等案,經表決不通過。

103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在減除民營化的漢翔公司預算後,原列營業總收入約新台幣3兆5,524億1,362萬元、支出3兆4,067億9,461萬元,稅後淨利1,456億1,900萬元;經審議,增列營業總收入約4億9,118萬元、減列營業總支出約315億8,770萬元,增列稅前淨利約320億7,888萬元。

103年度國營事業預算經朝野立法院黨團協商,4案交院會表決,包括民進黨、台聯黨團提案要求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提出停建核能四廠具體計畫、刪除國軍退輔會安置基金處分欣雄天然氣公司股權預算、刪除國發基金「國發大樓規劃興建計畫」預算451萬5,000元、及台聯黨團提議刪減營建署興建林口國宅計畫預算38.8億元2/3,均因不敵國民黨團的護航優勢,全被否決。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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