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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宜君/台北】今(106)年8月15日16時51分,台電大潭電廠內之中油天然氣供氣因人為疏失突然中斷,導致大潭電廠6部機組停機,整體電力供應瞬間減少約11.4%,全台各地因此多處停電,之後台電公司執行緊急分區輪流停電措施,至21時40分正式解除,惟已造成民眾不便及不安,對產業亦有衝擊。

為釐清本次事故相關管理、督導及行政責任等問題,行政院組成815停電事故行政調查專案小組,並於106年9月7日提出行政調查報告。依該調查報告發現中油公司之4大缺失,其主要行政疏失者為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顯示中油公司經理部門負有督導不周之管理疏失。

依據經濟部與所屬事業權責劃分表,各事業總經理以上人員懲處由經濟部核定,副總經理以下人員則由各事業獎懲審議委員會依內部規章自行核定。經濟部於今(12)日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通過,中油公司總經理劉晟熙記過2次處分。至於副總經理以下人員,中油公司亦於今日下午4時召開獎懲審議委員會,將依行政院調查報告所列缺失對應之單位與職務,依其督導、管理與操作的疏失責任事項,進行懲處。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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