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報業〈每日新聞、公義時報與宏亞新聞〉全球資訊網

【記者姚碩彥/台北】中央選舉委員會18日舉行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為新台幣4億2,846萬4千元,將於今(104)年9月16日發布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時予以載明。

中選會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第2項規定,前項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應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百分之70,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20元所得數額,加上新臺幣1億元之和;第3項規定,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新臺幣1千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新臺幣1千元計算之;第4項規定,第2項所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係指投票之月前第6個月月底戶籍統計之人口總數。

中選會指出,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經依上開規定及內政部統計之104年7月底戶籍統計之人口數2,346萬1,708人計算,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訂為新臺幣4億2846萬4千元。2015/08/19

scroll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