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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戰初期,中國國民黨政權佔領台灣,號稱光復,事實上台灣人與中國人不平等,屬殖民統治,等同台灣再度淪陷~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國國民黨政權因受盟軍統帥委託代表接受日本投降,隨後因中國內戰失利轉而佔領台灣,號稱「光復台灣」,並訂定十月二十五日為「台灣光復節」。由於蔣介石屠殺不少人,受台灣人排斥,可是中國國民黨卻認定中華民國的抗日收復台灣,有恩於台灣人,要台灣人知恩圖報,對蔣介石感恩。

若在法理上台灣屬中國的版圖,且中國國民黨政權將台灣人當作同胞,十月二十五日才算是光復節;問題是,一八九五年大清帝國依《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台灣的主權屬日本;一九五一年,日本依《舊金山和約》公開放棄台灣主權,自此之後,日本已失去台灣的主權,當然沒有權力主宰台灣的命運,台灣的主權應屬台灣全體居民,台灣在法理上並非中國的版圖。

一般有三種情況可以主張擁有某個地方的主權,那就是:繼承、國際條約、長期佔領的事實等。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都主張,依據「開羅宣言」,中國擁有台灣的主權;問題是,當時擁有台灣主權的日本並沒有參加開羅會議,美、英、中三國領袖當然沒有權力處分日本的主權,所以開羅會議只是一份聯合公報,不是條約,沒有國際法的效力。顯然的,中國不能以開羅宣言來主張擁有台灣的主權。

除了在法理上台灣不屬於中國,還有比法理更重要的因素,可以認定台灣不是光復,因為中國國民黨政權佔領台灣,與日治時代並無區別,同樣都有統治族群與被統治族群不平等,以及統治者積極消滅被統治者文化等特色;這些政策措施均屬殖民統治手段,不是對光復地區該有的作為,因此難獲台灣居民所認同。

中國國民黨政權統治台灣初期,除了屬獨裁統治外,還以戶籍資料區隔台灣人與中國人;在成文的規則中,連全國性高普考試的錄取標準都不一樣;不成文的規定則更嚴重,重要職位都由中國人擔任,台灣人只能擔任基層工作。蔣經國時期雖然也用了台灣人,但都只是「以台制台」的策略,因為受重用者都屬特殊人物,沒有公平取才。

中國國民黨政權在消滅台灣文化方面,比日本政府還更嚴重;日本政府雖然也會將日本地名搬來台灣,但中國國民黨政權卻更離譜,例如全台各地主要道路都叫中山、中正路,高雄後車站地區的街道全部都是中國地名;日本政府各社團,甚至於政府機構都可以用台灣來命名,例如台灣電力會社(目前改為台灣電力公司),中國國民黨政權卻不准,如台灣教授協會就不准登記,直到陳水扁執政才完成登記。日本統治了五十年,民間還存在「漢學仔先」(先乃對先生的簡稱,意指教漢學的老師),台灣人(文盲除外)對台語還可以寫、讀、聽、講,中國國民黨政權只花三十年時間,就將台灣人這些能力消除。

本來台灣人也誤認為終戰後台灣就會回歸祖國,只是中國國民黨佔領台灣之後,因為統治者從未將台灣人當作自己的同胞,雖然嘴巴說大家都是中國人,實際卻推動殖民統治,台灣人才發現自己不是中國人。更奇妙的,本來台灣人並不喜歡日本政府,可是中國國民黨政權來台之後,卻促使台灣人懷念起日本,這代表中國國民黨政權殖民統治的手段,遠比日本更加惡劣,以致引起台灣人的反感。

因此,越來越多的台灣人開始清醒,十月二十五日,並不是「台灣光復節」,而是「台灣再度淪陷日」。2017/10/26(作者 陳茂雄 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本文同時刊載於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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