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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方便網路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自即日起,除納稅義務人本人得持個人憑證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外,專業代理人(如代書、會計師、地政士或記帳業者)也可利用自身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代為辦理網路申報業務,請多加利用。

詳細步驟說明如下:

一、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二、以「代理人」身分登入系統,並選擇憑證登入方式,包含「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及「金融憑證」等3種登入選項。三、登入系統將相關申報資料及代理人資料建檔完成後,成功上傳申報資料才算完成網路申報作業,上傳成功日即為申報日。

高雄國稅局提醒,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應辦理申報,由代理人代為申報案件,於資料上傳成功後,仍需於申報期限屆滿後10日內,將申報書、委任書正本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或親送至該管稽徵機關,才算完成申報程序。相關資料若未於期限內送達,經稽徵機關通知後逾期仍未補正者,即不予受理申報案件,請特別注意相關規定。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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