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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岑嘉/高雄】豪門婚姻一直是大家注目的話題,不過,高雄國稅局提醒:父母如欲贈與價值數億的豪宅當嫁妝,記得申報繳納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提醒大家,父母於子女婚嫁時,除了各自享有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外,還能再各自贈與子女財物100萬元添妝,也就是父母當年度分別各自有320萬元的免稅額度,其餘部分應適用以下累進稅率申報繳稅。

贈與淨額(106年5月12日生效之案件)

稅率

累進差額(元)

25,000,000元以下

10%

0

25,000,001-50,000,000元

15%

1,250,000

50,000,001元以上

20%

3,750,000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不限銀行存款,在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下,也能贈與土地及房屋;至於價值的評定方式,則依贈與時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計算。

高雄國稅局舉例:A君女兒預定於109年元旦結婚,A君夫妻在108年年底可先各贈與220萬元,結婚時再各贈與220萬元及婚嫁不計入總額各100萬元,所以夫妻給女兒的嫁妝總金額1,080萬元,均可免課贈與稅。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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