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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碩彥/台北】為嚴懲酒駕,立法院會今(26)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內政部長徐國勇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將來警政署會積極配合交通部辦理各項準備工作,並依實務執行面,盡速修訂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讓員警依法執行。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民眾若酒駕拒測和拒檢將處18萬元罰鍰,並累計重罰;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車輛將被沒入;汽機車採罰則分流,最高分別處12萬元及9萬元罰鍰。另外,酒駕同車共責部分,乘客可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此次修法也首次強制酒駕者重新考照需加裝酒精鎖,若未依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

徐國勇指出,目前警政署已提升酒駕熱點的攔檢,除了減少員警勤務負擔,也能讓酒駕取締更有力量。盼在此次修法之後,能讓大眾更重視酒駕的危險性、杜絕酒駕行為,從他律變成自律,全民一起防治酒駕。

徐國勇再次呼籲民眾:生命可貴,請愛護自己、尊重他人,酒後千萬不要開車。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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