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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所得、扣除額及免稅額符合一定條件之案件,將由國稅局主動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於4月25日前以掛號方式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如前一年度係以自然人憑證或電子憑證或「健保卡+密碼」方式完成申報者,將以平信寄送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試算書表,請民眾留意收信。

依收到紙本試算通知書或郵簡通知書分類,回復方式如下表:

分類

案件類型

如何辦理

符合稅額試算資格

收到紙本試算通知書

繳稅案件

申報期間內繳稅完畢即完成申報

退稅案件

不繳不退

1.書面回復

2.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語音回復(退稅案件限沿用本人上年度帳號)

3.線上回復確認(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4.掃描試算通知書上QR-code完成確認申報

未收到通知書

繳稅案件

退稅案件

不繳不退

未收到通知書者,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申請補發,再依前述方式辦理回復確認

收到郵簡通知書

收到郵簡通知書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以憑證下載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再依前述方式辦理回復確認

不符合稅額試算資格

以憑證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7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戶號為通行碼,以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辦理網路申報

高雄國稅局提醒,若因憑證使用期限到期無法下載,請逕洽各發證單位辦理展期,或可由納稅義務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補發稅額試算書表。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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