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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將至,往年偶有發生透過納稅服務人員協助完成申報,後經查獲有漏報需自行申報之所得或虛報免稅額等違章情事而被補稅裁罰,納稅義務人不服,申請復查遭駁回案例,該局提醒,委由他人代為或協助申報,申報內容仍須親自核對確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高雄國稅局說,每年5月所得稅申報期間,國稅局會組成納稅服務隊,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上傳網站的資料也會列印給納稅義務人自行檢視內容是否正確,是一項便民服務措施。但申報之法律效力,仍歸屬納稅義務人,非代為或協助申報之人。又對所得組成、家戶內成員關係等課稅事實,納稅義務人自己最為清楚,更應善盡詳實核對申報資料內容之義務。

高雄國稅局温馨提醒,委由他人代為或協助申報綜合所得稅,申報內容仍須親自核對確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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