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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碩彥/台北】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揭弊者保護是促廉反貪的重要機制,同時也為回應社會各界期待,彰顯國家對廉能政府的重視。本法明定公私部門揭弊範圍、程序及揭弊者權益保護等規範,鼓勵勇於揭發弊端、協助打擊不法,同時有助保護揭弊者工作權益不受侵害、生活不受影響。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內容要點如下:

一、揭櫫本法立法目的及主管機關。(草案第1條、第2條)

二、明定公私部門揭弊範圍、受理揭弊機關、揭弊者、揭弊程序。(草案第3條至第6條)

三、禁止不利人事措施原則、不利人事措施定義、救濟內容與程序、舉證責任分配及報復性行為人之責任。(草案第7條至第11條)

四、明定揭弊者法律責任減免要件、人身安全之保護、身分保密之保護,以及揭弊者權益維持原則與喪失保護之例外情事。(草案第12條至第16條)

五、揭弊獎金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定規範。(草案第17條)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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