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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明誼/高雄】為讓路上行人更安全,109年起,所有大型車的定檢,都要檢查有沒有裝視野輔助系統,也就是要裝更多攝影鏡頭、雷達警示和近側鏡,讓駕駛更能掌握車外狀況,除可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凡在108年底前完成裝設者,每車最高更可獲得4,000元補助。

旗山監理站站長楊財惠表示,政府為鼓勵大型車輛車主加裝視野輔助系統,從108年7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凡須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的使用中大型車輛,完成裝設2顆鏡頭與1台螢幕的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每車將補助4,000元;裝設照地鏡與右側雷達警示的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每輛補助1,000元。

楊財惠說,本次申辦不採登記抽籤制,車主安裝好相關設備後,直接送件至車籍所屬監理機關提出申請,依申請先後順序分配補助,如超過補助期間或申請總經費時,就不再提供補助,建議各車主盡早規劃安裝時程,以免逾期錯失補助機會。

加裝視野輔助系統補助相關規定如後:

申請對象:使用中大型車輛未曾受補助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設備者(不含政府機關及國營單位所屬大型車輛、申請環保署補助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中午12時止。

受理機關:向車籍所屬監理機關申請(本補助案不得跨區申請)

高雄市區監理所 07-3613161#108 劉小姐、張先生。

旗山監理站 07-6613711#106 王小姐。

申請方式:車主安裝好相關設備後,逕自送件至車籍所屬監理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1.使用中大型車輛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助經費申請表。

2.出具實際購置設備費用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正本。

3.檢附裝設行車視野補助系統後照片(共4張:車輛正面含清楚車牌一張、左右鏡頭各一張、車內螢幕一張)。

4.電匯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應與行照車主相同)。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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