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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明誼/高雄】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即將於109年1月11日舉行投票,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籲請選舉人,如有國民身分證遺失或汚損無法辨識人貌情形,應於109年1月10日(含當日)下班前儘速補(換)領新的國民身分證,以確保選舉投票權益。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4條規定:「選舉人投票時,除另有規定外,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8條規定:「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所以,投票當日除總統、副總統選舉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憑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領取選票外,其餘選舉人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票。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表示,因戶政事務所1月11日投票日當天不上班,無法受理民眾申請補換發國民身分證事宜。故如國民身分證遺失或照片污損無法辨識人貌者,請儘速於1月10日(含當日)前完成補換發,以確保選舉權益。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並表示,依規定,國民身分證遺失申請補發後,若尋獲原證,應即繳回戶政機關依法處理,不得保留繼續使用,因而持已報遺失之國民身分證不得領取選票,請選舉人特別留意,以免影響選舉權之行使。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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