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岑嘉/高雄】某公司會計陳小姐致電詢問財政部高雄國稅,統一發票遺失該怎麼辦?高雄國稅局表示,遺失統一發票,不論是空白的或已開立的存根聯,都要記得向所在地國稅局報備,以免遭受處罰。
高雄國稅局說明,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規定:「營業人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者,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高雄國稅局特別呼籲,營業人如有遺失空白未使用統一發票,應確實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以免屆時遭受處罰。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