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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宜君/台北】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9年2月17日開始受理,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至109年3月2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相關申請書表可至「勞動部網站」下載,或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等索取。

勞動部表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之申請資格為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至受理申請起始日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逾1個月以上(即109年1月18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且至109年2月17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4,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為2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7,600元。另勞動部特別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相關申請書表可自2月17日起至「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下載,或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等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費電話0800-085-151洽詢。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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