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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明誼/高雄】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自103年4月1日起推動身心障礙停車優惠規定新制,實施一年以來效果顯著,不再有民眾反映身障車輛長時間占用收費格位情形,有效提升停車週轉率;這項新制實施初期原需等3日後才能前往超商查詢繳費的不便問題已完成改善,身障車輛當日停車逾4小時可直接持單繳費。

經統計,身障車輛每日計時停車平均1.94小時,其中停車時數在4小時以內者達88%,顯見目前新制計時停車格位給予當日前4小時優惠已可滿足大多數身心障礙者停車需求。

交通局除感謝身心障礙市民的配合與體諒,並提醒原身障車輛停放計時格位停車單原需等3日後才能繳費的不便,已在去年9月完成改善,身障車輛當日停車停放逾4小時直接於停車單上顯示應繳金額,已可直接持單繳費。

交通局呼籲,停車費除大家熟知的超商代收通路外,並提供銀行(含存摺、信用卡等)、中華電信代扣服務,可免去奔波辛勞,又可免漏繳而產生催繳工本費或逾期罰款的困擾,歡迎身心障礙朋友或一般市民均可多加利用。

另外,交通局已建置「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e化停車繳費服務,民眾可連至全國繳費網,點選「交通費」項下的「高雄市路邊停車費」,選擇車輛種類及輸入車牌號碼,查詢未繳納之停車費,並使用「晶片金融卡」即時繳費,不受時間及空間的限制,24小時皆可隨時繳納,且免負擔手續費用,免出門即可輕鬆完成繳費,符合現今潮流趨勢。還有為避免民眾因忙碌忘記繳納停車費,交通局也免費提供「高雄好停車」APP及電子郵件、簡訊通知繳納即期停車費服務(繳費期限2天前),歡迎至停車繳費查詢網(http://kpp.tbkc.gov.tw/)申請使用。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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