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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高雄市林園區陳先生致電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詢問其因母親過世,為支付喪葬費用,急需動用其母親所遺留之銀行存款18萬元,可否逕行提領存款?

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被繼承人在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公司之存款餘額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下,繼承人辦理該項存款之繼承或提領時,可免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但該項存款仍應依法列入被繼承人之遺產申報遺產稅,所以陳先生並不須先完成遺產稅申報即可逕提該筆存款。

該分局又說,存款餘額在20萬元以下之繼承移轉免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之規定,係考量繼承人急用現金之需要,申報遺產稅時,仍應將該項存款併入遺產申報,以免因短漏報而受罰。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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