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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冠伶/高雄】高雄地檢署今(18)日針對高雄氣爆案偵結起訴,檢方認定高雄市府無刑事責任,對此,市長陳菊表示,司法單位已經釐清,市府在氣爆前後處置過程並無違失,對此一結果尊重與肯定。

陳菊同時表示,這一處分結果更是還第一線最辛苦的消防局、環保局同仁一個公道。她也期待司法後續能繼續為市民伸張正義,讓肇事責任有完整的歸屬。

本案發生於今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一心、二聖、三多和凱旋等路段因丙烯管線外洩,接連發生爆炸,造成市民、消防人員等32人死亡,另有300多人受傷。

案發後,高雄地檢署歷經4個多月偵辦,共傳喚市府官員、業者和被害民眾等高達500多人,今日全案偵結,檢方認定李長榮化工破管致丙烯外洩是釀災禍首,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董事長李謀偉等9人,另起訴市府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等3名監工的前市府人員。

有關陳菊市長、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等5人涉嫌瀆職罪部分,檢方偵查後認定罪證不足,不予起訴。另當時負責埋管的中油董事長林聖忠和准許埋管的前市長吳敦義也都簽結。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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