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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侯惠錦/高雄】10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從106年2月20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31日截止。補助簡介及申請表可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組織科、勞工局澄清服務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本市各區公所、勞工保險局高雄市辦事處索取,亦可上勞工局網站(https://tinyurl.com/jemey7a)、勞動部網站(https://tinyurl.com/zep6lgj)下載。

勞工局表示,該補助一律採通信申請,額度為公立高中職每學期4千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6千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學期1萬元、私立大專院校每學期2萬元。另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該要點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者須符合自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6年2月20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6年1月21日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者。申請人及其配偶104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未領取其他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即可申請。

為提升勞工就業率,勞工局除了加強辦理徵才活動,也提供各項就業關懷及補助訊息,希望協助弱勢失業者減輕其子女的學費負擔,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洽:07-8124613*133。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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