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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翁文進/高雄】市府工務局去(103)年底已完成全市2,000棟建築物電梯及機械停車設備清查,發現447台電梯沒有許可證,1,517組機械停車設備沒有許可證,沒有許可證的電梯與機械停車設備因缺乏定期保養檢查可能危及使用人安全,工務局近日已發文要求公寓大樓管委會改善,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工務局長楊明州表示,陳菊市長強調要打造宜居安全的大高雄,確保市民安全。該局去(103)年啟動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執行計畫專案,針對全市2,000棟建築物的電梯及機械停車設備,全面清查有無使用許可證及使用情況。並且規劃要制訂加強公安的法規,明訂設備保養人員或廠商等責任,確保設施使用安全。

在該2,000棟建築物4,171台的電梯清查中,其中沒有許可證有447台,佔清查數的11%;許可證過期沒有換證的有335台,佔8%。另外,清查1,936組的機械停車設備中,有1,517組沒有使用許可證,高達78%;有許可證但已經過期75組,佔4%,清查後顯現近二成電梯及超過八成機械停車設備沒有依法保養與申請許可證,將依規定列管要求改善。

工務局建管處處長黃志明表示,該局為確保建築物公共安全,每年定期執行建築物公安稽查、青春專案及年關擴大公安檢查等。也結合建築、土木與結構等相關技師公會與律師等,成立諮詢輔導窗口,提供民眾相關建築公安及修繕專業建議。為方便市民查閱有關建築物等公共安全資訊,該局近日也完成高雄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網(http://build.kcg.gov.tw/pubsafety/)建置上線,民眾可以上線查詢電梯及機械停車設備許可證資料、檢修保養程序與規定、安全需知與檢測等資訊。

工務局表示,昇降機及機械停車設備若未依規定辦理定期保養、檢查及申報,得依建築法第77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則可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營業使用者,將視其違規情形予以停業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營業登記證,呼籲相關違規使用者立即申報改善。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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