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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侯惠錦/高雄】每年6月至9月期間,勞工於戶外高溫下作業,人體容易因溫度升高產生熱疾病,有些高處作業的勞工因悶熱而未佩戴安全防護具,易發生墜落事故。今(106)年4月及去年8月,皆有勞工於貨櫃輪上進行固定貨櫃作業時,因未配戴安全帶,造成墜落受傷,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依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追究相關過失責任,並呼籲雇主從「改善工作環境、調整勞力需求和重視個人防護穿著」三方面著手,慎防勞工發生熱危害及職災事故。

勞工局長鄭素玲表示,高雄港輪船上貨櫃固定與鬆脫,係採人工作業方式,夏日勞工於船上的高溫環境工作,容易發生熱衰竭、中暑、熱昏厥等熱疾病,或因高溫環境悶熱而未佩戴安全帶及安全帽,一旦發生職業災害,雇主除須依法補償罹災勞工,亦會遭受停工、裁罰等處分,甚至追究刑責,呼籲雇主與勞工務必確實改善工作場所環境,做好防災措施。

勞檢處處長許峯源指出,高雄港外租及散裝碼頭區100年至105年期間,每年平均發生1.5位勞工罹災死亡,其中墜落災害就占22%;去(105)年8月,雇主承攬輪船之貨櫃固定作業,勞工疑因環境悶熱未確實佩戴安全帶,不慎從船上墜落於岸邊地面受傷;今年4月也有類似案例。為加強業者重視夏季港區作業安全,勞檢處今年針對「外租及散裝碼頭裝卸作業」,將執行400場次檢查,使業者落實工作環境危害辨識、評估及控制,並督促業者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視天候狀況採取危害預防措施,如降低作業場所溫度、提供陰涼的休息場所與適當飲料、調整作業時間、實施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

勞檢處提醒,酷夏來臨,雇主使勞工於戶外作業,應評估是否易發生熱疾病,從事碼頭裝卸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如無法設置防護措施,應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防止墜落事故。勞檢處已編製「戶外高氣溫作業熱疾病預防指引」,歡迎事業單位來電索取,可洽:07-7336959轉302~313。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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