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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洪佳寶/台南】針對台南市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蘭農業者陳情管理費過高,有失比例原則,今(6)日上午賴清德市長親自與蘭農代表溝通,達成共識,市府在業者有替代方案並願意負責前提下,不列入環境監測、警衛勤務、環境清潔、路燈維修及道路維護等5個項目的費用,市府並允諾共同檢討公共設施水電及公共設施土地範圍之租金。

台南市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蘭農業者李蒼裕、黃志豐等九位代表今日到市府向市長賴清德陳情。對於管理費爭議,賴市長表示,台南市政府一切依法行政,監察院對蘭花園區從過去到現在,在管理的爭議上已經做出調查意見,市政府必須遵守,這也是為什麼市府一定要徵收管理費用的原因。市府也依規定將收費辦法送議會備查,符合法制程序,本園區應與一體適用。

有關蘭花園區管理費用問題,賴清德認為這是一項服務工作,花費多少就收多少,如果業者要求管理費用要跟租金一樣,只會造成收支不平衡,且租金與管理費之性質不同。園區的租金之所以低,是因為這是國家的重大政策,也是陳水扁前總統想要嘉惠他的故鄉台南,不僅將蘭花生技園區爭取到台南來,同時在國家重大政策推動下,租金自然比較便宜。至於最合理的管理費收費方式,賴清德認為,應由蘭花園區業者自主管理,用多少收多少,視如何經營才是對業者、台南或是台灣的發展是正面的。賴清德呼籲大家站在市民的立場,把蘭花園區的效益充分發揮到最大,帶動台南發展。20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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