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宥成/台南】103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受理申請將於今年3月底截止,目前本市船外機漁船主已有半數以上提出申請,第1批申請補貼款亦已撥入船主指定帳戶,漁港所呼籲合乎規定之漁船主把握最後受理申請時間,依規定檢附指定資料速洽所轄漁會申請辦理,可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漁港所表示:依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漁船、舢舨、漁筏按漁船(噸級)或筏(長度)與漁船(筏)整年度出海日數及時數分級距,核算優惠油價補貼金額及貨物稅核退金額,出海只要達到30日且達60小時以上即可申請,補貼金額自2,809至29,827元不等。
前項補貼及核退金額,應由漁船(筏)主於今年3月31日前,檢附身分證影本、前一年度進出港資料及本人之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逕洽船籍港所屬漁會(船主如不方便親自辦理,得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並應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辦理。2015/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