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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傳棋/高雄】高雄市議員陳慧文關切台電南部火力發電廠瓦斯管線回埋議題,今在市政總質詢時要求市府進行說明,經發局長曾文生表示,依電業法或天然氣管理辦法,南火可依法申請埋管,由於牽涉南部供電的穩定,經濟部、台電與市府溝通要求回埋管線,市府內部幾經討論,並邀請各單位說明及釐清管線管理權責,也請台電舉行說明會,一切依法有據。曾文生表示,為符合政策及大眾用電需要,始同意回填管線,但管線埋設的主管機關為雙重主管機關,需先取得中央同意,再由用地主管機關同意。

市長陳菊強調,市府對石化管線不能回埋的立場沒有改變,如果有議員和市民反對天然氣管線的回埋,市府將函文經濟部表達地方的意見,如果經濟部對地方溝通不力,就應自行負責;陳市長說,不同意回埋南火天然氣不會影響災區重建工程及進度。

陳慧文抨擊中央表示,經濟部想管就管,不想管就推給地方,針對管線的管理應該是中央和地方一致,並共同為市民安全把關。另有關災區代位求償及國賠的優劣,陳議員指出,由於地方眾說紛云,市府應說明清楚,以提供災民最有利決定的參考。

研考會主委許立明則說,代位求償預計可在半年內迅速獲得求償,國賠依過去案例則曠日費時,有人質疑代位求償是為市府卸責,但氣爆責任是由法院判定。許立明表示,依過去國賠判決案例,如果政府完成賠償就無法再向第三方求償,將如同以納稅人的錢幫氣爆肇事者賠償,基於求償速度及公平正義原則,代位求償是對災民較有利的方式,但市府尊重災民對代位求償或國賠的選擇。20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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