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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侯惠錦/高雄】為保障學生打工權益,高雄市勞工局針對進用工讀生較多的企業進行勞動檢查,發現違反工資及加班費規定的事業單位佔了17%;至今年11月,已開罰48家,其中包含餐飲小吃、安親課輔班時薪110元,永安、美濃區飲料店及岡山區加油站工讀生時薪僅80元,遠低於勞基法規定的115元,勞工局將持續加強查緝。

勞工局經常接獲「孩子為了幫忙分攤學費,去飲料店工讀,老闆說學生沒經驗,時薪只肯給80元,通過試用期才會加薪到100元,這樣合法嗎?」「我去餐廳應徵假日工讀生,店長說因為是小規模經營,時薪只有100元,跟勞基法規定不同,這樣對嗎? 」的諮詢電話。

因此,勞工局除了詳加說明法令,更積極加強工讀生勞動條件檢查,以維護打工族權益,發現其中違反工資及加班費規定的事業單位佔17%,已裁罰48家,包含餐飲小吃、安親課輔班時薪110元,永安區、美濃區飲料店及岡山區加油站工讀生時薪僅80元,顯示郊區工資偏低。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強調,基本工資月薪制1萬9,273元、時薪制115元,不論工作性質,只要低於此數額,就違反勞基法第21條規定,最高可裁處新台幣30萬元,重複違法者,將公布事業單位名單。

勞工局也提醒民眾,如有關打工權益等各項問題,歡迎洽詢打工諮詢專線07-8124613轉232至250,或撥打市民服務專線1999,也可直接到勞工局(前鎮區鎮中路6號)諮詢,以維護勞動權益。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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