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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肯忠/高雄】高市警三民二分局表示,居住地或工作地於三民東區之民眾,如有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之需求,可攜帶身分證就近至該分局防治組(三民區覺民路366號5樓)填寫申請表格,毋須受戶籍地限制,若需於國外使用或登載英文姓名者,應另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倘本人無法前來,亦可委託他人攜帶申請人印章及雙方身分證臨櫃辦理。

所謂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不包含交通違規等行政處罰。以往大多是國外移民、留學或經商投資所使用,近來則以國內求職占大宗,由於雇主透過該證明書即可檢視員工過往有無因涉及刑事案件而留下前科紀錄,可作為篩選及評估工作需求的參考,其中又以教育業、保全業、客運業、看護及銀行業等職業類別最常申請,可說是國內雇主相當信任的「求職履歷」。

負責本項業務的三民二分局外事警務員吳育丞指出,由於民眾申請良民證的需求日增,分局將持續透過網站、治安座談會等時機,宣導申辦須知,避免民眾因證件攜帶不全徒增奔波之勞。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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