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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肯忠/高雄】1月8日,來自台南市的觀光遊客杜建興到高雄市寶來溫泉區泡湯觀賞梅林,在中正路上拾獲7,500元現金,當下認為「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能佔為己有」,立即交由寶來派出所警方處理,拾金不昧精神可嘉,失主對於杜先生拾金不昧,深表感謝。

六龜警察分局寶來派出所員警王泰嵐、許明溪表示,1月8日下午16時30分許,有寶來里居民秋○○女士到所洽詢是否有人在中正路上拾獲現金,該筆現金是其辛苦工作領取薪資卻在購買鹹酥雞後,不慎遺失,內心十分焦急,請託警方協尋。

約1小時後,有一位遊客杜先生前來派出所,向執勤員警表示拾獲該筆現金後,曾逗留在寶來里中正路鹹酥雞攤販現場附近,頂著寒風等候失主的出現未果。警方則在受理後,立即根據描述聯絡上失主秋女士。

面對失而復得的款項,秋女士主說,這些是每小時100多元工資的辛苦錢,她四處遍尋不著,心急如焚,原本要放棄了,沒想到就接到了警方的電話通知;對杜建興先生的拾金不昧,及警方處理查證聯繫積極作為,深表感謝及讚許。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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